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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园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1-06-09   浏览次数: 2773

农业科技园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农业科技园党员活动室是园组织开展党内民主、政治生活,进行“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的主要场所,是开展党内各项工作、活动的重要阵地。为保证活动室规范、高效使用,保障各项工作文明有序开展,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 活动室的管理由园综合科负责,专人管理。活动室主要用于党支部举行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及党课学习等工作。

第二条 活动室原则上实行党内活动专用制度,不作他用。如其他活动需借用,需实行审批制度,经批准登记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  活动室使用后,须及时整理室内物品,检查设备和资料完好情况,并作好使用情况记录。不允许擅自将会议室借给外单位使用,不允许随意悬挂条幅、张贴海报等。

第四条 使用活动室应自觉爱护活动室公共财物。活动室内的桌椅、设备和资料是党员学习教育的专用物品,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外借,如有损坏或丢失,责任人需照价赔偿。 

第五条 活动室内严禁大声喧哗、乱扔脏物等不文明行为,使用期间请自觉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保持室内安静。

第六条 会议室使用完毕后,应进行清理打扫,保持卫生整洁,桌椅摆放整齐,关闭门窗及全部设备电源,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并及时归还钥匙,以备下次使用。

第七条 活动室兼具阅览室功能,如需借阅图书,应在《图书借阅登记表》上填写借阅登记,借阅时间不超过一周。图书概不向非本支部人员借阅。借阅图书原则上一次一本,阅完再借阅其他图书。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园综合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