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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园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1-06-09   浏览次数: 2496

农业科技园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规范经费行为,结合农业科技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制度。各科室要求年初做出费用预算,并按预算执行,预算外开支需经园党政联席扩大会讨论通过。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物资采购、公务用车、小型维修、公务接待、劳务用工等事项的相关手续。

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科技园所有收入均上交学校财务处,入科技园账户款户头,严禁坐收坐支。

三、严格实行会议决定制度。党政联席扩大会审议通过园财务预算后,所有经费的支出,均需通过党政联席扩大会(支部纪检组长参加)讨论决定。特殊情况必须发生费用时,需请示主要领导,并在事后向党政联席扩大会作出说明。

四、职责与权限

(一)各科室领导应根据科室职责,承担相对应工作发生费用的监管责任。

(二)严格执行经办人终身负责制。发生费用的经办人需对发生费用的真实性、合规性终身负责,并有义务配合做出审计说明。

五、相关事项办理流程

(一)物资采购:科室年初(或事前)提出采购计划→分管领导审核→综合科汇总→党政联席扩大会研究同意→物资采购小组采购→物资验收,固定资产登记(或办理领用、出库手续)→相关人员在发票签字后在学校财务系统预约报账。

(二)公务用车:用车人申报园分管领导审批→报综合科登记派车→用车人如实填写用途、公里数并签字→出车人如实填写费用金额、停车费、过路费等内容的结算单→相关人员在发票签字后在学校财务系统预约报账。

(三)小型工程:科室提出维修建设计划→综合科做出经费预算报园分管领导审核→党政联席扩大会研究同意→综合科按相关规定与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并监督施工→综合科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队伍做出工程结算送校建处初审→初审后送审计处复核→施工队伍按复核结果开具工程发票→相关人员在发票签字后在学校财务系统预约报账。

(四)公务接待:综合科凭接待函或公务函填报《江西农业大学公务接待审批表》→按规定安排陪同人员→陪同人员在用餐清单如实签署用餐情况→相关人员在发票签字后在学校财务系统预约报账。

(五)劳务用工:

1、零星用工:科室如确需临时用工(一次5个工以下)→经分管领导同意→由用工科室负责监管,如实填写用工登记表→每季集中支付一次用工费用→相关人员签字后在学校财务系统预约报账。

2、批量用工:科室如确需批量用工(一次5个工以上)→经分管领导同意→经园招标采购小组确定总费用(或单价)→报学校相关部门→用工科室负责监管实施→用工完成后按小型工程的办法结算。

六、费用报销流程

发生费用后,经办人需在原始发票(或凭证)上签字,经科室领导审核、园分管领导复核、园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园主要领导加签,然后由各科室通过财务系统预约报账。

七、报销时限

原则上当年费用当年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