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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园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1-06-09   浏览次数: 2593

农业科技园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为加强农业科技园职工考勤管理,强化职工责任意识,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农业科技园工作的高效运行,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科技园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管理

1、职工实行坐班制,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串岗、不擅自离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实行钉钉软件签到上班,每天上午和下午上班时间各签到一次。

3迟到、旷工和离岗认定: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半小时后签到的认定为迟到;半天内没有签到记录的认定为旷工半天。抽查到无故不在岗的认定为旷工。

5、职工外出办理业务规定:原则上先签到,后到办公室向本部门同事告知外出原因及大致返回时间。园领导因工作原因不能准时到岗,需提前告知综合科,综合科做好登记。

二、请假规定

职工因个人私事、生病住院等离开岗位都要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一般应事前请假,特殊或紧急情况可先向分管领导口头请假,事后及时补书面假条,并报综合科存档,作为月底统计考勤的依据。病假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假、丧假等执行学校有关规定。

请假一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签批;请假1天以上,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主要领导审批。

职工病事假3天以上的按学校人事处相关规定办理。

一年累计事假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三、处理办法

1、无正当理由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无故超假者,超期部分按旷工处理。

2、考勤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一年累计事假20天以上(含20天)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一年累计病假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不参加当年考核。

3、一年累计统计时间规定:从当年上半年开学时间至当年下半年放假时间。

四、本办法若有与学校文件相悖处或规定不全处,以学校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五、本办法自202111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