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保证我校在处置森林火灾紧急事务时决策科学、反应迅速、措施有力,把损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后山林地发生森林火灾时的应急工作。
二、森林火灾预防
1、农业科技园按照上级和学校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负责做好森林防火巡查和日常工作,及时消除各种火灾隐患。
2、学校森林防火指挥部经常性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
3、学校森林防火指挥部不断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三、火情信息报送和处理
1、一般情况下出现火情,遵循巡护人员→农业科技园→学校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程序逐级上报。
2、在火险等级高、风力大等情况下发现火情时,除及时报告学校森林防火指挥部外,应直接拨打南昌市经济开发区森林火灾报警电话(83892119)报告火情,同时告知具体位置、前往路线等情况。
四、预案启动条件。
学校后山发生森林火灾,火情在15分钟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时,启动本预案。
五、组织体系
本预案启动后,学校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第一时间指挥扑火工作。在上级部门人员到达火灾现场后,学校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做好后勤保障和协助灭火工作。
六、火灾扑救
1、一般火险由巡护人员负责扑灭;火情15分钟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且有蔓延趋势的火险,由学校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农业科技园义务扑火队员和校保卫处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扑救。上级部门人员及专业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后,听从上级指挥、协助扑救。
2、扑火原则
(1)森林火灾处理必须坚持“打早、打小、打了” 原则,按照“先主要后次要、先重点后一般、先急后缓”的顺序进行,采取“阻、打、清相结合,以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的办法。
(2)必须三人以上才能进入火场扑火,不得单独进入火场。
(3)火灾现场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同时必须有专人负责具体联络工作。
3、医疗救护:火情发生后,校医院及时派出医生到达现场,担负受伤人员的救护任务。
4、后勤保障:火情发生后,后勤集团和后勤管理处负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七、灾后处置
1、火灾扑灭后,在森林公安部门的指挥下,农业科技园和保卫处负责组织人员现清理场和看场,直到应急状态解除。
2、农业科技园、保卫处协助森林公安机关进行森林火灾案件侦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扑火经费按实际发生费用,由学校负担。
4、扑火救灾完成后,学校森林防火指挥部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工作且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贻误救灾时间、行动迟缓、救灾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