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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园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等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4-10-15   浏览次数:

为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规范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等需使用经费的工作,结合农业科技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制度。坚持“无预算不采购”原则,预算外开支需经园党政联席扩大会讨论通过后,方能立项、报支。

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科技园所有收入均上交学校财务处,按收入来源入科技园相应户头,严禁坐收坐支。

三、严格实行会议决定制度。党政联席扩大会审议通过园财务预算后,所有非日常费用的支出,均需通过党政联席扩大会(支部纪检组长参加)讨论决定。事情紧急的特殊情况必须发生费用时,需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并在事后向党政联席扩大会作出说明。

四、相关事项办理流程

(一)物资采购:上一年度报送下一年度物资采购计划→科室提出采购计划→分管领导审核→党政联席扩大会研究同意→招标采购小组采购→物资验收,固定资产登记(或办理领用、出库手续)→相关人员在发票签字后在学校财务系统预约报账。

需要签订采购合同的,授权招标采购小组组长签订合同。

(二)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严禁任何形式的拆分;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工程,由该科室负责全过程管理;综合科负责施工合同等材料的保存,授权招标采购小组组长签订合同。

1、小型工程(1万元以下的):科室提出维修建设计划→做出经费预算报园分管领导审核→党政联席扩大会研究同意→按相关规定与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并监督施工→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队伍做出工程结算送校建处初审→初审后送财务处复核→施工队伍按复核结果开具工程发票→相关人员在发票签字后在学校财务系统预约报账。

2、小型工程(1-5万元的):科室提出建设计划→做出经费预算报园分管领导审核→党政联席扩大会研究同意→提交申请报告请校领导签字→交由校建处安排确定施工单位,工程费用按相关规定核报。

3、中小型工程(5-20万元的):上一年度提交下一年度的预算计划→党政联席扩大会研究同意→提交申请报告请校领导签字→交由校建处、招投标中心安排确定施工单位,工程费用按相关规定核报。

4、大型工程(20万元以上的):上一年度提交下一年度的预算计划→党政联席扩大会研究同意→提交校长办公会或校党委会研究立项→交由校建处、招投标中心安排公开招标,工程费用按相关规定核报。

(三)劳务用工

1、零星用工:科室如确需临时用工(一次5个工以下)→经分管领导同意→由用工科室负责监管,如实填写用工登记表→每季集中核报一次用工费用。

2、批量用工:科室如确需批量用工(一次5个工以上)→经分管领导同意→经园招标采购小组确定总费用(或单价)→用工科室负责监管实施→用工完成后用工科室负责报账。

所有劳务用工由用工科室核实统计,经园领导阅示后方可报账,原始统计材料综合科存档备查。

六、费用报销流程

发生费用后,经办人需在原始发票(或凭证)上签字,经科室领导审核、园分管领导复核、园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园主要领导加签,然后由各科室通过财务系统预约报账。

七、报销时限

原则上当年费用当年结算。